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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,也是一种泡妞神器。几乎从五岁开始,每天吃饭的时候孟缺都会陪爷爷喝上一小杯,而且每次都喝不同的酒。久而久之,虽然他尚不能自称为酒神,勉强算个行家也是没问题的。
苏雯手中的高脚酒杯,纤长而晶莹。滑如兰脂的青葱玉手,优雅地端着高脚酒杯的中柱,一阵阵地摇晃间,那金黄色的酒液略显黏稠。
只看了一眼,孟缺就已经猜出那酒是何来历了。浅浅一笑,道:“如果我猜得不错,这应该是原产自古巴的朗姆酒,也称‘兰姆酒’或‘蓝姆酒’。口感甜润,芳香馥郁,是倍受女性喜欢的名酒之一。”
苏雯微微惊讶,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孟缺,道:“你还真厉害,猜得没错,这正是朗姆酒。”
孟缺微笑着说道:“朗姆酒的酒精度一般最少的也有38度,这位小姐,你的酒量貌似很不错哦。”
孟缺明知道对面的美女就是主播苏雯,却偏偏称她为“这位小姐”,如此明知故问也正是泡妞绝技当中的“深藏若虚”之法。以明知而装不知,如此之下,就会产生很多“巧合”,此法,百试而无不爽。
苏雯轻轻地摇了一下头,道:“其实我没有什么酒量,我来这里每次只喝一小杯,喝完就走。这种酒虽然好喝,但是稍微喝多一点,我就会醉的。”
大猩猩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个你一言,我一语地说着话,也听不清楚他们到底是在聊什么。不过表面上看上去似乎是聊得蛮愉快的。顿时就纳闷了,喃喃念道:“没看出来啊,孟缺这小子似乎还真有点能耐呢!”
如果大猩猩此刻能听到孟缺的这番言谈,肯定要大大的为之瞠目结舌。
孟缺也摇晃了一下手中的红酒,忧郁地道:“其实我的酒量也不高,每次看心情而定。但我更喜欢的是品酒,品各种各样的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