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 巩 (第2/20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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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文至此,曾巩笔锋一转,发出感慨说:“如此人者,非素处显也,然去《二南》之风亦已远矣,况于南向天下之主哉!”得出自己的论述“向之所述,劝戒之意可谓笃矣”。收尾干净利索,同时总结前文,回归于刘向著书的本意上。这是全篇议论的着力处,叙述和议论在此升华,紧扣文章的中心:阐述母亲的德行与教育,对后来做帝王的子女的影响及作用。
这篇文章是曾巩散文风格已经成熟时期的作品,集中地体现出曾巩散文的特点:儒雅博厚,曲折绵密。李塗在《文章精义》中说此文“平平说去,宜宴不断,最淡而古”。文中所表现的思想和文章的写法,最能体现出曾巩散文结构的严密和其驾驭文字的能力,得到了后世学者的肯定。
后人评论
茅坤《唐宋八大家文钞?曾文定公文钞》卷四:“子固诸序,并各自为一大段议论,非诸家所能及。而此篇尤深入,近程、朱之旨矣。
战国策目录序
刘向所定1《战国策》三十三篇,《崇文总目》2称十一篇者阙3。臣访之士大夫家,始尽得其书,正其误谬,而疑其不可考者,然后《战国策》三十三篇复完。叙曰:向叙此书,言:“周之先,明教化,修法度4,所以大治﹔及其后,谋诈用5,而仁义之路塞,所以大乱。”其说既美矣,卒以谓“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,不得不然”,则可谓惑于流俗,而不笃于自信者也。
夫孔孟之时,去周之初已数百岁,其旧法已亡,旧俗已熄久矣。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,以谓不可改者,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?亦将因其所遇之时、所遭之变,而为当世之法,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。二帝三王6之治,其变固殊,其法固异,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,本末先后,未尝不同也。二子之道如是而已。盖法者,所以适变也,不必尽同﹔道者,所以立本也,不可不一﹔此理之不易者也。故二子者守此,岂好为异论哉?能勿苟而已矣。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。
战国之游士则不然。不知道之可信,而乐于说之易合7。其设心注意8,偷9为一切之计10而已。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,言战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胜其害也﹔有得焉,而不胜其失也。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以亡其身﹔而诸侯及秦用之者,亦灭其国。其为世之大祸明矣!而俗犹莫之寤{11}也。惟先王之道,因时适变,为法不同,而考之无疵,用之无弊。故古之圣贤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
或曰:“邪说之害正{12}也,宜放而绝之。则此书之不泯,其可乎?”对曰:“君子之禁邪说也,固将明其说于天下,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,然后以禁则齐﹔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,然后以戒则明。岂必灭其籍哉?放而绝之,莫善于是。是以孟子之书,有为神农之言者{13},有为墨子之言者,皆著而非之{14}。至此书之作,则上继《春秋》,下至楚之起,二百四十五年之间,载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废也。”
此书有高诱{15}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;《崇文总目》存者八篇,今存者十篇。